總體上,公司的債務應由公司承擔,除非公司的債權人同意該債務有其他人承擔。
一、如果約定“股權轉讓前的債務有出讓方承擔”如何理解
在股權轉讓中,通常情況下會約定股權轉讓前的債務有出讓方承擔。這個約定在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有效,不能約束公司的債權人。如果公司的債權人向公司主張權利的,公司應承擔,公司承擔之后可以向出讓人追償。
二、規范的股權轉讓一般情況下在確定股權轉讓價格時已經考慮了公司的債務問題,就不會涉及股權轉讓后公司的債務承擔
例如公司有100萬元債務,現有資產1000萬元,100%股權對應的實際財產價值為900萬元。這100萬元債務在受讓人確定股權價格時,考慮進去的話,則100%股權的價格為900萬元,而如果未考慮進去將股權價格確定為1000萬元就涉及該100萬元承擔的問題了。所以公司的債務應該是在確定股權轉讓價格時考慮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