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商標轉讓無效的原因分析:
答:1、商標注冊證已經失效
有些商標在有效期滿并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沒有及時的進行商標續展,或注冊商標成功后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商標等原因,導致商標注冊證已經失效,也可能存在被搶注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是不能進行商標轉讓的。
2、未申報,擅自進行商標更改
商標擁有者因為某種原因,擅自進行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這些事是確定注冊商標專有權的所有者的重要依據,是不能進行隨意更改的,是要提交申請才可變動,擅自修改,不受法律保護,更不能進行商標轉讓。
3、擅自更改商標文字、圖形等
注冊商標是不能進行擅自修改的,是已經在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若擅自修改的話,商標則不會受法律保護,很容易就被侵權。其中商標文字、圖形及其組合有要更改變動的話,是需要重新進行商標注冊的。
4、商標是由多個人共有的
部分商標會存在商標是由多個人共有的,那這種情況下,某個人是不能進行單獨轉讓的,是需要經過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確保所有共有人都愿意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才可以,否則是無效的,可能還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以上就是導致商標轉讓不成功的一些原因,建議大家在進行商標轉讓時,一定要小心謹慎,對要進行的商標進行全方面的考察,確認商標是否已經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