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惡意搶注在當今知識產權盛行的世界中是一件非常讓人抓狂的事情,這也是在提醒那些不注重商標和知識產權的公司或朋友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創造和勞動成果,那么在商標被惡意搶注該怎么辦?
如何認定是否是“惡意商標”?
惡意的判定主要考慮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惡意搶注商標的申請人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2、惡意搶注商標的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
3、商標是否注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商標只有注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這個行為。如果在異議程序,被搶注人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即可提出異議,導致其注冊不成功,當然就談不上“惡意搶注”。
商標被搶注了該怎么辦?
1、商標未被成功搶注:
如果商標處在初審公告期3個月之內,那可以直接請專業的代理機構向商標局提起商標異議申請。
如果還沒有被公告,一定要時刻關注該商標的狀態,以便在其被公告時第一時間提出異議,同時你可以開始準備證據材料。
2、商標已被成功搶注:
如果搶注商標的注冊時間已超過3年且未被使用,你可以向商標局提起撤銷三年不使用的申請。每一個商標的注冊就意味著有限資源的消耗,如果不加以使用,就是純粹的耍流氓。
如果時間不超過5年,根據《商標法》規定,如果對方惡意搶注了商標,作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商標無效。如果是馳名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3、直接起訴:
惡意搶注屬于典型的商標侵權行為,在先權利人可以直接起訴保護商標權。
商標異議、撤三、無效宣告、訴訟……方法很多,但搜集證明材料卻比較費神費力,不過,只要我們明白了什么是商標搶注及應對措施,就不怕受制于人啦!